长汀县黑陶影雕工艺品创意研发工作平台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第一章 总 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汀县黑陶影雕工艺品创意研发 工作平台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2、项目建设单位:长汀县今鲲工艺厂 3、项目负责人:林元金4、项目建设地址:长汀县西门罗汉岭5、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6、项目建设期限:2025.12-2025.11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 960 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770 万元(设备385 万元及土建工程 385 万元),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 68.8 万元。基本预备费 18 万元,流动资金 6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700 平方米。新建黑陶影雕工艺品创意研发工作平台,主要建设占地 350 平方米创意研发工作室(2F),购置一套创新研发设计系统软件及设备 13 台套。改扩建年产 1 万件黑陶影调工艺品生产线。主要装修改造厂房1500 平方米、平整搭盖原料堆场 1500 平方米、半成品和成品库 1000 平方米,购置生产线设备及质量控制设备 19 台套。8、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 360 万,申请银行贷款 600 万。二、项目编制依据(一)编制依据(1)《加快我省创意产业进展指导意见》(闽政[2025]17 号);(2)《加快我省创意产业进展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02 号);(3)根据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4)国家计委办投资[2025]15 号《投资项目可行性讨论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保护法》; (9)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10)国环字(87)00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25]39 号);(12)长汀县今鲲工艺厂提供的有关资料。(二)编制原则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协调”的原则。做到黑陶影雕创意工作产品技术先进、工艺流程科学,设备选型合理,新建的主要创意工作室及改扩建的配套生产线和公用附属设施协调,总布置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消防法律规范。项目的供电、供水、供汽、通讯、采暖等按有关法律规范和要求办理。同时以满足需要为原则,重视环境保护、安全消防及绿化等。对项目的经济评价,按现行经济政策和财税制度进行评估做到既符合政策,又符合实际。(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