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中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临海市中医院各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2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3 术语3
1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推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实行的诊断、治疗措施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法律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1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4
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法律规范的临床试验讨论进一步验证
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1 一、二类医疗技术5
1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由我院审核;第二类技术由省卫生厅审核;第三类技术由卫生部审核
我院负责各类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建立我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定期开展技术审核并更新目录
3 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 30 日内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
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并且自准予开展之日起 2 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