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操作法律规范进为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法律规范新冠病毒混采检测工作,针对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制定本操作法律规范
一、样本采集耗材规格(一)病毒采集管
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可密封,松紧适度
管体透明,可视度好
试管外径(14
2)mmx (1
4 )mm,管帽外径(15
15) mm,高度(12
容量企业定标 10 ml,内含 6ml胍盐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
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二)采集拭子
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
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 3cm 左右,易于折断
二、采集地点要求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地点
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
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一)等候区
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保证等候人员的防护安全
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
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采集
(二)采集区
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
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罩备用
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 4C 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
应当制定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应急预案
(三)缓冲区
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四)临时隔离区
用于临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三、采集流程(一)标识及信息登记
工作人员在采集前分配 10 个受检者为一组,采集前收集并登记受检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