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职工行为,防止和避开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管理干部、职工
职责1)安全部、生产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安全部负责按本制度监督执行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台帐,做为月度、年终考核依据
3)财务部工资统计员负责按安全部每月提报的考核和奖励情况在工资中实施奖惩
4)生产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奖励和考核,但不得低于该制度中规定的奖惩标准
5)公司工会对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内容可以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负责组织各级工会人员评审,提出意见
奖励办法1)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经采纳后效果良好的奖励 50〜2 元
2)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及时实行正确、有效的措施,避开事故扩大化的奖励50〜5 元
3)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年终对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 3-5 元奖励
4)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职工和组织部门分别奖励 50〜2 元
5)职工事故隐患反馈奖励规定(1)事故隐患反馈等级奖励金额根据避开事故等级确定,一般分为公司级一般、较大、重大三类,对报告一般级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 50 元(一般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限期整改排除的隐患)
(2)对报告较大级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 1 元(较大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但如不及时消除则容易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隐患)
(3)对报告重大级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 1-5 元(重大级事故隐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