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V220V 低压配电线路施工技术法律规范一
基本技术原则:<三>
低压电缆:1
临主干道或重点地区<保护文物、绿化区等〉选用低压电缆穿 管敷设,低压电缆选用比低线线径大 1 — 2 个线级
电缆宜采铠装交联电缆,截面按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缆芯温 度允许值选择,并按热稳定条件校验
主杆线线芯截面不宜小于 35 平 方毫米
避雷装置:配变高低压侧均安装避雷器
<七>接地装置:・按有关设计技术规程要求配变 1kVA 以上接地电阻不超过 4 Q,1kVA 以下接地电阻不超过 10Q,重复接地电阻不超过 10Q
施工技术法律规范:<一>
导线架设:1
电杆架设线路档距不宜大于 30m,如有特别的大跨越应采纳钢 芯铝塑线均采纳特别设计
线间距离不小于 0
15m,沿墙敷设档距不 宜大于 6m,线间距离不小于 0
每个耐张段不超过 2m
同一档距内,每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接头距导线固定点不 应小于 0
5m,不同规格,不同金属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 连接
耐张导线固定要紧贴绝缘子周边,跳引线弧度要流畅,不得变 折为角
导线连接应原则上使用接线端子连接,使用导电脂
跨越街道的导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以下数值:5
对非居民区:5m5
通车街道、居民区:6m5
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
胡同<巷、里、弄〉:3m
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 2
建筑物:垂直 0
3m;水平 0
树木:垂直 0
3m;水平 0
导线与建筑物有关部份的距离不应小于列数值
与导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 0
与导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 0
与阳台或窗户的水平距离 0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