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1.2.1.3: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养和石圪台选煤厂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副组长:安全副厂长成员:机关主管 车间主任 调度班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主管兼任。第二条 凡进入石圪台选煤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二级”(厂级、车间级)安全技术培训,新员工入厂由厂部及车间(班组)进行不少于 72小时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执行师带徒 6 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特别工种人员,应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取得岗位资格操作证书。第三条 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能力的培育,避开走过场。应保证厂部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应具备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岗位标准、安全工作程序等内容。第四条 加强车间及班组的建设,强化对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指挥能力的培训,开展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组织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实施。以提高其安全技术素养。第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强制培训的原则。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实习或参观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学习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第六条 培训对象和时间要求1、培训对象分为再培训、新入厂职工、外委及专业化服务新入厂人员、来厂培训、实习、参观人员。2、各类对象的培训时间要求(1)新入厂职工(包括代培、实习、外委及专业化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a.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厂部和车间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 9 天(72 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签订师带徒协议,由有经验的师傅带领实习六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b.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分配:厂部培训 3 天,车间培训 6 天。c.调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由车间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 天。(2)停岗培训人员根据厂部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执行。(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车间之前要学习安全注意事项。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1、厂部安全教育培训:石圪台选煤厂概况及工艺流程简介、石圪台选煤厂重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