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进行调研、排查和原因分析,及时实行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范围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347 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应急〔2025] 78 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25]93 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1-202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函〔2025〕121 号)《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0-20254
1 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负责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2 生产副总为综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级负责人,负责组织节假日等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重大情况
3 分管安全副总负责协助生产副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二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负责季节性、综合等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监督和验证
3 安全部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负责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检查、季节性检查的组织实施,整改情况的监督及复查
4 生产部负责定期组织危险工艺专项检查并对整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