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煤矿生产计划的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保证采掘系统的正常衔接,法律规范我矿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计划的编制质量,体现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矿井和各生产队组圆满完成矿下达的计划任务,现将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实施、调整、考核的有关规定下发,请遵照执行:第一章生产计划的制定第一条、月度生产计划是年度生产计划的具体分解和实施,是完成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和保证,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全年生产计划,由矿生产基建科结合实际编制出本年度各矿井的采掘衔接计划,据此编制产量进尺逐月计划明细表,将计划任务(产量、进尺)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月每个队组,并下发到相关科室和各生产队组,使之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第二条、月度生产计划的内容包括:生产作业计划(产量、进尺)、生产队组的主材料消耗计划、探放水计划、质量标准化重点工程计划及外运计划。第三条、生产计划制定的步骤:① 、矿地测科根据矿井采掘衔接计划及井下实际于每月22 日前,把下月各采、掘、开队组施施工场地点的地质构造情况以书面形式传递给生产、调度、预算中心(计划)等部门,为下月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可靠依据,迟一天处罚部门负责人 2 元,依次累加。② 、由矿总工牵头,矿生产科基建科根据矿井采掘衔接计划、工效计划及井下实际,会同调度室采、掘、开主任以及机运区等部门,编制出下月生产建议计划,要求月度建议计划必须要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并附编制计划说明,以书面形式提出,于每月 24日前传递到预算中心(计划),预算中心汇总并经生产矿长、总工、矿长审核后,于每月 25 日前传递到地测科,迟一天处罚部门负责人 2 元,依次累加。③ 、由于当月生产等系统不具备安排正常采掘任务的队组,矿调度室在安排部署月度零星工程计划时,要把施工的工程量打足并细化量化明确工期;及时传递给生产科,生产科审查核实后经生产矿长、总工、矿长批准后,于 25 日前传递给预算中心、劳资科(劳资科根据每项工程量测出劳动定额,并于次月 5 日前传递给预算中心),迟一天处罚部门负责人 2 元,依次累加。④ 、矿质标办根据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和井下实际,编制出下月各专业质量标准化重点工程,经分管矿长、矿长批准后,于 25日前传递给预算中心,迟一天处罚部门负责人 2 元,依次累加。⑤、矿地测科根据探放水规定,结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