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物业采购管理规程1.0 目的 对采购服务项目的确定,服务供方的选择、评定、审批等过程制定相应的程序,法律规范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符合要求。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的采购管理工作。3.0 职责3.1 公司执行总经理负责年度、月度申购计划及临时申购的审批工作。3.2 财务部经理负责年度、月度申购计划及临时申购的复审工作。3.3 部门(项目)经理负责本部门物品采购的初审工作。3.4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本部门物品采购的申报,领、发手续的办理工作。3.5 行政人事部外勤助理负责公司物品的采购工作,资产助理负责验收入库及保管工作。4.0 工作程序4.1 物品采购的申请范围 凡公司为提供服务、管理所需要的有形物料、工具等,均属采购申请范围。4.2 采购对象分类:主要分为劳动工具(含固定资产、个人工具、公共工具)、消耗材料和软件/服务三大类。4.2.1 固定资产: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的物资。4.2.2 个人工具:指公司根据劳动需要,由岗位人员向公司借用并负责保管的工具或配备,一般有配备标准。4.2.3 公共工具:指由专门人员保管,供多人在工作需要时借用的工具或配备。4.3 物品采购的申报程序 申购种类有:月度计划申购、临时申购、应急申购4.3.1 月度计划申购4.3.1.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 25 日前安排人员根据部门物品需求情况编制下月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审核后,利用办公平台传公司财务部资产助理。公司总库需要补库时,由资产助理根据《月度物料需求计划》提出补库申请。4.3.1.2 财务部资产助理于每月 28 日前根据各部门编制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结合总库物资库存情况,在《月度物料需求计划》上完善采购价格、规格 ,并在备注栏上签注库存情况、厂家、品牌等信息后,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再由资产助理报执行总经理审批。4.3.1.3 公司执行总经理负责在月末前审批完《月度物料需求计划》,并返回给资产助理;4.3.1.4 由资产助理将因审批产生的时间、数量、规格变动告知提请部门(若部门有异议的按工作汇报程序再提出申请)。同时资产助理将审批同意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的第一联交行政人事部外勤助理按计划购买,第二联留存在资产助理处,并复印给会计备案。4.3.2 临时申购:对于提交计划后属公司临时增补任务的或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时,可以实行月度计划外报批的方式提请申购。由使用部门拟定《临时物料需求申请》,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