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规模, 提升经济社会进展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根据“规模企业抓入库、临界企业抓培育、中小企业促成长”的原则,遵循 “筛查纳新一批、挖掘提升一批、’个转企’进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 思路,加强对全市服务业企业的管理、服务和扶持,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 构,构建现代企业进展体系,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对全市经济进展的贡献率 和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
(二)总体目标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稳居 X 市前列
(三)任务分配经普查,截止 X 年 X 月底,全市共有服务业企业 2025 户(其中:“规下” 企业1942 户),个体户 4902 户
根据不低于“规下”企业总数 1942 户 2% 的比例,确定X 年新增纳统入库目标为 55 户,分配至 42 个部门单位
二、职责分工1
服务业办:负责“规上”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规上” 企业培育进展的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及时汇总 各成员单位培育信息,配合统计局完成纳统入库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联合执法
统计局:做好新增“规上”企业的审核、确认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 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加联合执法
发改委:负责争取中、省有关服务业进展的政策和资金,优先支持“规上” 企业实施的项目
交通局: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汽修行业的摸底 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加联合执法
卫计局:负责做好民营医院的排查、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的 企业开展联网直报;参加联合执法
司法局:负责规模以上私营司法机构的申报入统工作,督促、协调已入统 的企业开展联网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