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规章制度第二篇 医疗质量管理篇第一章临床医疗管理医教科工作制度一、 在院长领导下, 组织全院医疗、 科研、 教学工作二、 拟定有关业务进展规划, 制定质量管理标准, 常常了解各科室医疗工作情况, 协调科室间关系, 检查分析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
三、 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 负责审批重大手术、 特别检查、 新技术、 新疗法
四、 组织实施院内、 外会诊, 组织重大抢救和特别医疗任务
五、 协助人事科做好卫、 技人员的培育和晋升考核工作, 安排院内外进修
六、 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 办理医疗日常事务
首诊负责制度一、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 首诊医师) 对所有接诊患者特别是急、 危、 重患者的检查、 诊断、 治疗、 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二、 首诊医师对患者应有高度的责任心, 不论病员所挂科别是否正确, 都必须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 假如确不属于首诊科室诊治的患者, 首诊医师也要对患者详细询问病史、 体检、 作出初步诊断、 写好病历再请她科会诊、 治疗, 绝不允许在科室间推诿患者
三、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询问、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并进行详细记录外, 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入院;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 边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待病情基本明确后转入有关科室继续治疗
四、 对须住院治疗的急、 危、 重患者, 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并做好各项记录, 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准备, 待患者平稳后才能转入专科病房
五、 确因本院医疗条件或技术设备有限无力抢救的急、 危重病员, 在生命体征稳定、 病情允许情况下应负责联系转院, 同时要做好应急处理并向医教科、 门诊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 夜间向总值班) 汇报
在征得对方医院同意并安排好 120 抢救车护送转院( 危重患者应安排专科医师亲自护送)
六、 对急、 危、 重症病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