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5 年硕士学位讨论生招生简章(30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上海音乐学院 2025 年硕士学位讨论生招生简章一、培育目标培育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讨论、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详见附录三、学制 三年四、招生规模及学科预分名额我院面对全国招生,拟招收 155 名,预分 152 名
其中,学术型硕士 50 名(含本院各学科所有理论类方向,其中,艺术学理论 18 名;音乐与舞蹈学 29 名;戏剧与影视学 3 名),全日制艺术硕士 102 名(含本院各学科所有创作、表演、科技与应用类方向)
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规模最终决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额度的分配
预分名额详见附录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讨论生招生考试: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⑶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c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举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