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作业规定(10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 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25)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法律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实行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 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 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 10 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 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施工场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