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东兰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东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兰教发[ ]7 号关于印发东兰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小学、 县直各学校:《东兰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行)》经局领导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
3 月 17 日东兰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行)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设, 是建设适应素养教育的高质量老师队伍的客观要求
师德师风考核是老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 增强其操作性, 根据《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 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附后)二、 考核方法、 步骤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其它考核小组成员经过民主选举等形式, 选择作风正派、 办事公正、 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担任
师德师风考核每年度一次, 每年十二月中旬进行(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之前完成),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岗中小学、 幼儿园老师
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评议分值( 含学生家长) 占 20%, 考核小组考核分值占80%
2、 组织考核
学校要经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 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 分学生评议、 考核小组考核两部分
学生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班主任在本班评议, 任课老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 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老师, 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学生不能评议的对象, 学生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 学生评议要允许家长参加; 考核小组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老师平常的师德表现、 学校相关记录, 组织考核, 并结合学生评议进行综合分析, 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3、 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经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