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村夜市食品摊贩管理制度(2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东南夜市食品摊贩管理制度 为法律规范夜市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卫生,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现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及市容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制度如下:一、夜市统一经营时间为:17:00 至 24:00。二、所有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依法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依法从事经营。三、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的摊位经营,不得影响道路通行,餐厨垃圾及时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四、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统一着工作衣帽,佩带健康证上岗。五、摊贩经营者必须配备具有“三防”设施,符合食品安全的工作台、车和可密闭的垃圾桶。六、摊贩经营购进食品原料要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及回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七、餐具要根据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八、摊贩经营者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业主和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摊点登记备案,予以取缔。 投诉举报电话:5212315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