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监督工作指南一、检查依据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二、检查内容对中医诊所的机构资质、执业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业资质的监督检查1
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是否将诊所的名称、地址、 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 管部门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
备案人是否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中医 诊所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 执业资格证件;(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5)医疗废物 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6)消防应急预案
如 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 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是否与《中 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 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是否及 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1
中医诊所是否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 案证》
中医诊所是否根据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 动
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是否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 年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一)执业资质的监督检查1
开展执业活动备案情况(1)检查方法检查开展执业活动的中医诊所是否取得《中医诊所备案 证》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A
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B
中医诊所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3)调查取证A
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笔录如实记录患者数量、诊治医师、就诊时间以及违法收入等;对未备案的中医诊所门诊 日志、出具的医学文书、收费单等书面证据进行收集、复印, 并由当事机构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