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骗术和财务陷阱 揭露骗术之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1
在未来服务的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记入账册2
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记入账册3
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记入账册4
向机构出售产品5
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6
重复计算收入 揭露骗术之二:记录伪造的收入7
记录缺乏实际经济意义的收入8
将出借交易所得的陷阱作为收入记入账册9
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记入账册10
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11
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 揭露骗术之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入12
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13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14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15
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 揭露骗术之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16
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时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17
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18
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19
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20
降低资产准备 揭露骗术之五:不记录负债或不适当减少负债21
在未来义务仍然存在时,不记录相关的负债和费用22
通过变更会计假设条件,减少负债23
将有问题的准备金释放,充作收入24
制造假冒的销售折扣25
当收到现金时,即使未来义务仍然存在,仍然记为收入 揭露骗术之六:将现期收入转移到未来26
建立准备金然后在未来某个时期释放,充作收入27
在公司兼并完成前夕,不适当地扣留收入 揭露骗术之七:把未来费用作为特别费用转移到现在28
不适当地将特别费用的数量夸大29
不适当地在兼并之后,将正在进行的讨论与开发费用注销30
把自由性费用加速转移到现在 揭露中国上市公司十大舞弊招数2025 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教授写下了一篇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