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工作常规 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现重申老师监考要求如下: 1.老师应按学校安排监考,非特别情况不要换监考场次、时间,如调换,须经教务处批准
2.老师应提前 20 分钟到考务组织会议室集合,听取学校对考试的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领取试卷,要认真检查试卷科目与份数
老师应提前 10 分钟到考场组织考试,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讲台上,等考生宁静后可分发试卷要确保准点开考
3.认真监考
加强巡查,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上报教务处
4、按规定宣布考试时间,并按时发卷收卷,收卷后应清点核实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并将"考室情况记载表'填后上交,确保监考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5.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接打手机等
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任意离开考场,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
如发现有考试违纪和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令违纪学生离场
将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如实在"考室情况记载表'上作好记载,在考试结束后上交教务处审核
对不听劝阻,不服处理的违纪学生,应立即移交巡视行政处理
监考老师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作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他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
若试卷数目或印刷有问题,由一名监考老师及时到教务处领取
7、学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监考老师收卷后应立即将试卷考务室清点份数,并按座位号次序摆放,理顺试卷,按高考要求进行装订,不得有任何差错,若产生不良后果由监考老师负责
篇 2:周南中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高老师教育教学能力,督促老师自觉地执行教学常规的基本要求,促进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使教学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避开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