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突工作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 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防突工作,包括防突队伍、防突设备、防突技术、 防突作业等
第三条防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防突工作过程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各项防突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矿井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突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防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二)审批防突作业方案;(三)监督防突工作的实施;(四)组织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五)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防突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防突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二)制定防突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三)组织实施防突作业;(四)负责防突设备、技术、人员的管理;(五)开展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八条防突作业队伍职责:(一)按照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开展防突作业;(二)严格执行防突作业规程;(三)确保防突作业安全;(四)及时报告防突作业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防突工作计划及措施第九条防突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防突工作总体目标;(二)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资源配置;(三)防突作业方案和措施;(四)防突培训和技术交流计划;(五)防突工作进度安排
第十条防突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突技术措施:包括防突钻孔、防突水、防突瓦斯等;(二)防突管理措施:包括防突队伍、设备、技术等管理;(三)防突作业措施:包括防突作业规程、作业流程、作业安全等; (四)防突应急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等
第四章防突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防突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二)作业队伍、作业人员、作业设备;(三)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