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21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① 可以有职工代表(两个国有应当有,其他都是可以有)② 人数 3-13 人③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① 必须有不低于 职工代表② 人数≧3 人③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权1
经营方针、投资计划2
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
修改公司章程b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c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d
变更公司形式1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2
解聘或任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a
召集股东会议b
执行股东会决议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
提出罢免建议2
召集临时股东会议b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召集和1
首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半数以监事会主席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主持2
设董事会的: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b
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c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职责的: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d
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决议代表全体 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半数以上通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临时股东会议:
以上表决权股东;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① 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可不设监事会,设 1-2名监事必须设监事会召开频率每年一次3 个月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