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为仔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25】5 号)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各系统、各环节施工、操作流程、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事故预防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是从源头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我矿安全保障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部门: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由安检科对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上报监督检查等工作。(一)矿长:矿长是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调度、通风、机电等业务科室、各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是对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等生产各系统。(二)分管负责人:1、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等方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会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配备技术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制定安全费用资金计划。每旬组织相关科室、区队进行 1 次“一通三防”地质灾害、测量等方面的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排查。2、生产矿长:负责采、掘、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矿长开展全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对采、掘、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进行 1 次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排查。3、机电矿长:负责全矿机电、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运转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机电、提升运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大型设备等方面进行 1 次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排查。4、安全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全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