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焊接、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1、带班(副)队长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班(组)长----,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 ,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
5%时禁止焊接,所有的人员必须积极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 ,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 ,作为唯一指定带火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电焊作业时,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拆线工作,接拆线全过程必须根据井下防爆要求
6、灭火人员--------,负责后期处理遗留问题
二、焊割前的准备1、电焊设备及工具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2、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3、清除焊割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以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
4、施工处必须要有至少备有 2 个 8kg 灭火器和 0
2m3 灭火砂
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 10m 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
6、氧气瓶必须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
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能斜放,更不能卧放,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7、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8、焊工、电工等有关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 5m 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