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字架、门式架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井字架、门式架(以下简称井、门式架)的材质、搭设高度,必须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应经设计计算,明确规定起重量,须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托盘出、入口必须设有安全门,高度不得低于 80cm,两侧要有护身栏杆
并须设有安全插销(安全卡)和过卷扬限位器、音响装置等,要保持灵敏有效,如有损坏或失灵,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
井、门式架上顶,必须设固定式滑轮,不准用活动滑轮代替
井、门式架启用前,或停用三个月以上者,应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之后,方准使用
井、门式架上料口,必须根据架高、掉物抛物距离,搭设防护棚,并在棚上 1m 高处设安全网;或在井、门架的三侧用小眼网封闭,网高度超过卸料口 1m 以上
每层卸料口的横杆,必须选择体质杆,横杆下方均应绑设八字支撑,平台跳板要铺平、封死(锁好),通道两侧须设防护栏杆和围网,严密封闭
用推车往托盘上送或卸料时,必须稳推,放置牢固,不准猛推或撒把
托盘上料不准超载或超长,上散料时,必须封好绑牢;托盘上方应设定型活动式防护棚
建筑物每层进料口,均应设有定型安全门
临时不用的进料口,要临时封闭
在高处往托盘上推空车时,假如托盘未停在该卸料口处,应将空车放在离卸料口 1-5m 以外等候,不准放在卸料口边缘,以防推车滑动堕落
卷扬机的安装位置,必须与井、门式架垂直,保证和操纵人员的目暸望视线良好,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井、门式架的高度
如达不到良好视线的要求时,要设专人指挥联系
井、门式架与通道和建筑物也应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卷扬机的地锚,应经过计算,保证能承受提升工作时传来的最大负荷
操纵人员应有操纵室,操纵室的顶棚必须能防晒、防雨、防砸
卷扬机滚筒底皮应与起重跑绳成水平,并与滚筒中心垂直,距迎头滑轮不得小于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