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许多企业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后往往忽视进行账后调整工作,企业在清缴后如不按税 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势必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和不良后果
假如企业将 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多计或少计,或用其它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等,就会增加下年度 或以后年度利润,而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极容易出现继续征税等情况, 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多提的短期借款利息,下年度如冲减财务费用也会增加利润, 造成所得税重复计征,还会使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对这一问题如何处理 呢
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在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根据汇算清缴后账务调整的原则,举例说明账务调整方法(一)调增调减利润的会计账务处理(例 1 )某企业 1999 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总额为 60 元,所得税为 1980 元
调增当年度利润 19 元,其中年终多结转在产品成本 490 元,多提短期借款利 息 850 元,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190 元末转为营业外收入,职工福利支出 370 元直 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调减利润 1010元,其中少摊待摊费用 110 元,少提福利费 90 元,补交营业税 390 元,生产费用误记在建工程310 元,少提折旧 110 元
其他还 有企业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2 元,滞纳金 20 元,被没收财产损失 2 元,工资总 额超支 230 元,赞助费支出 2 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 6 元
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调增利润会计处理借:生产成本 490预提费用 850固定资产清理 190应付福利费 37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2
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调减利润会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10贷:待摊费用 110应付福利费 90应交税金营业税 390在建工程 310累计折旧 110(二)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的纳税调整根据会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