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构筑内部安全生产合力地处黄河尾闾、胜利油田腹地的山东省利津县,有 30 万人口,产业以农业为主
近几年以来,利津县电力进展突飞猛进,电力安全生产也取得了可喜成绩
截止 2025 年 8 月 31 日,利津县供电公司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 3930 天,直逼 4000 天大关
电网的安全运转,保证了利津县供电公司成为山东省一流管理县供电企业,国家一流也已通过初验,并已连续 12 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安全生产上,利津县供电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尤其是《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仔细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尚方宝剑,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构筑内外合力,确保电力安全有序生产
其主要做法是:依法构筑电力与外部的合力,制造电力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的命脉
电力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十分复杂
《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电力安全生产虽然也有《电力法》及一些法规、条例、办法等可依,但由于《电力法》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比较原则,不够细致,而且这一法律行业性太强,而其它涉及电力安全生产的法规等又层次较低,因此在电力安全生产上,常常出现一些有法却没法依的情况
如对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由于《电力法》和《林业法》都属于行业性较强的法律,各自在执行时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问题难以解决
其它如建筑物对电力设施的影响、道路建设对电力设施的影响等,都存在类似问题
而《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因为它是针对各个方面安全的法律,各行各业都要执行,有其作依据,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就比较好协调了
因此,《安全生产法》对电力安全生产来说,其实际作用是比较明显的
基于上述原因,利津县供电公司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方面,从外部环境上,主要是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通过构筑电力与外部的合力,确保安全有序生产:第一个是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尤其是依靠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