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实施方案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阔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仔细调查讨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经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组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根据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
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一)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 A、B、C 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成员为 A 类;各支部书记为 B 类;一般无任职党员为 C 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的特别党员为 F 类
(二)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 7:3 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
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