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乂为有效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改进高层建筑消防安 全管理,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 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仔细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切实解决高层建筑的消防 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全面增强高层建筑业主或使用人的消防安 全意识,确保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已投入 使用的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保持畅通,消防设备设施保持完 好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严防高层建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 生。二、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 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二)整治内容。1.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是否保持畅通, 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封闭和其他阻碍安全疏散的行为;3.消防车 道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登高面是否满足登高作业要求;4.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5.高层建筑是否 擅自改变原审批使用功能;6.高层建筑安装的户外广告牌是否违法 违规;7.高层建筑是否存在违法搭建;8.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 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9.在建的高层建筑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 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见附件 1。三、责任分工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消防 x 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高层 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街镇负责牵头开展本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 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房管 X 分局、 X 供电分局、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等部门配合。消防 X 分局承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 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依法查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 行为。各街镇负责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和存 在问题,发动相关单位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督促落实 整改,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负责人和个 人进行约谈、拘留。区住建局负责查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施工场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 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搭建、功能变更和 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