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生态立县”进展理念,进一步加快全县地质文 明建设步伐,全力推动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有效 遏制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实现 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的协调进展,现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仔细分析全县矿区内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和存在的地质环境 问题评价及社会经济进展状况,以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基 本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进一步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 促进 X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保护地质优先、依法稳步推动”的原则
坚持节约 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稳步、快速推动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坚持合理分工、职责明确的原则
建立分级负责和分工负 责的责任体系,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历史遗留采坑及开采矿山落实治 理责任主体,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目标和治理任务
(三)坚持全面推动、保证重点的原则
优先实施重点矿区及涉 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建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机制,严格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 结合,完善奖惩措施,实行奖惩并重
(五)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
大力探究“政府主导、 政策扶持、社会参加、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新模式,用活用好上级政策,充分整合使用项目资金, 引导全社会参加治理
(六)坚持“边开发,边恢复”的原则
夯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确保矿山开采过程中所造成的地质环境破 坏等问题得到及时治理
三、治理任务(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加大巡查 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