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决定》及《面对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订,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相衔接,适用于三年制普通高中。本课程计划体现国家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编订各科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的基本依据,是课程实施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本课程计划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要面对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的战略思想,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育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以全面推动素养教育为宗旨,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本课程计划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育目标和学生身心进展规律,适应社会进展需要和各地学校实际,合理安排课程,发挥课程体系的整体教育功能,既有统一的基本要求,又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坚持面对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进展。一、培育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是与九年义务教育相衔接的高一层次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审美情趣和身体心理素养,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进展,为高等学校和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养良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普通高中教育的培育目标特别强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对国家和民族具有责任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有民主和法制精神,学习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为;具有集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参加国际活动和国际竞争的意识;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形成健全的人格。 2.具有适应学习化社会所需要的文化科学知识;形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科学精神,形成科学态度,学会科学方法;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解决问题;进一步进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适应学习化社会需要进行终身学习的能力。 3.具有健康体魄和身心保健能力,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4.树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