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消防安全“四要领”一、公共场所防火要领:公共场所通常指礼堂、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游乐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场所
公共场所是人多、吵杂,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的伤亡惨重
因此,公共场所是城市的消防的重点区域
在一些公共场所,有如下防火的基本要求:(1)不准超过额定的人数;(2)安全出口处要设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者增加座位;(3)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实行相应措施;(4)严格控制明火、火焰、鞭炮的使用与燃放;(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6)制定应急疏散方案;(7)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
(8)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每个太平门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 1
4 米;(9)任何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
5 米,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必须大于 1
1 米;(10)街道、场馆、集贸市场、公园、游乐场在建筑消防设备、器材、设施、装置要齐备;(11)必要的地方使用防火材料;(12)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按《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执行
二、社区重点部位防火要领在城市社区的公共场所有很多防火重点部位,这些部位多标有“严禁烟火”、“不带烟火”“严禁抽烟”的标志
在这样的部位要按《消防安全十项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一个社区责任人,在日常的管理中,要特加注意这样的社区防火重点部位
这些部位包括:(1)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如化工车间,油洗、油漆、烘烤、电焊、气焊工作间、化验室、木工房,汽车库,化工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助燃气体库,液化石油气配气站、供应站,氧气站,乙炔气站和火工生产车间等;(2)发生火灾影响整个单位活动的部位,如变电站、通讯设备机房、生产总控制室、历史文献贮藏室等;(3)物资集中,发生火灾损失大的部位,如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