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规程1 目的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共设施,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转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管理处管理的公共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1 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计划》
2 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分管主管负责监控和验收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质量
1 公共设施的抢修:是指损坏的公共设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业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其正常生活,必须对其即时进行的维修
2 外委:指委托工程部以外的单位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3 内委:指委托工程部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4 自修:指管理处维修人员自行进行的改造及维护维修
2 小区公共设施的确认《公共设施一览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人员制作,小区公共设施可包括如下内容:a
供电、供水设施:包括变配电所、应急(备用)发电机、地下水池、天面天池等
路灯、公共通道灯、草地灯、射灯、地下车库照明灯
区内休闲娱乐设施,包括养鱼池、喷泉水池、瀑布(含控制装置)、休闲桌、椅、滑梯、秋千等
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报警装置等
公共天线、公共电信线路、电话 DP 箱、有线电视接线箱
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化粪池
公共防盗设施,包括对讲报警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岗亭
道路及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汽车道闸
停车场及设施,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含排水泵及自动控制装置)、道路标识系统
电梯(含机房)、大堂空调、大堂设施
其他公共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及阀门、雨水、污水、井盖、草地喷灌、电表箱、水表箱、区内标识、天面隔热层
3 年度公共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