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引言(一)为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按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部实施法定计量单位。(三)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须主动接受计检部安排各项计量检定。第二条计量机构及其职责(一)计检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对全公司的长度,仪表、仪器和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测试安全防护,环保监测,能源消耗,经营管理等计量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形成统一的计量管理网络,实施计量监督。(二)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法规,制订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单位的各项计量工作实施监督。2、制定公司的计量管理目录,量值传递系统,周期检测计划。3、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并监督实施。4、建立并保管,使用和维护技术监督局计量管理部门考核认证合格并批准的本公司最高标准器,按规定接受技术监督局计量管理部门的强制检测。5、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组织公司的量值传递,对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器具安排周期检测和抽查检测。6、组织应用新技术,解决生产中的计量测试问题。7、对公司各单位计量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8、对公司内部计量纠纷进行仲裁。第三条计量器具管理(一)根据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按最高标准器、工作计量器具,用于四个方面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分类建帐、建卡。(二)最高标准器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一般计量器具按公司《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四)简易计量器具、盘装仪表、工具类仪表、只进行一次性检测、或随时修检、不编入周期检测计划。(五)计检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更新相应准度的计量器具。(六)计量器具要按国家规定的鉴定规程,进行入库和周期检测,凡无检测规程和计量部门不检测的计量器具,由计检部进行定期校检。(七)在用计量器具要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八)在用计量器具要有相适应的检测记录,其使用按公司《计量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九)计量器具的报废、封存由计检部按公司《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规定办理。第四条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