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交通安全的几点思考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道路交通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交通工具由原来的非机动车被现在的机动车所取代,农民出行由七十年代的步行,进展到最近几年的摩托车、小轿车代步,买拖拉机、汽车、农用车搞运输也是许多群众营生的一种方式。这些在给广阔人民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给农村的经济进展起到了特别大的作用。但从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群中大多数来自农村,给许多农村家庭造成了不可抚平的损害。因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摆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和紧迫的任务。笔者从 2025 年我县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中分析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和存在隐患,并提出粗浅的建议和对策。 一、事故数据分析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市中部,全县总面积 3505 平方公里,县境大部分海拔 1400~1900 米之间,气候温柔、雨量充沛,属于多雾县之一,全年平均雾日 159 天,占全年日数的 43.6%,冬季凝冻灾害严重。 目前我县辖区通车公路总里程数 4073 公里,其中国道 274 公里,省道 72 公里,县道 369 公里,乡(村)道 3323 公里,城市道路 35 公里。2025 年,辖区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4862 起,其中简易交通事故4368 起,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494 起,死亡事故 99 起,死亡 104 人,受伤 697 人。全年发生的 4862 起交通事故中按营运性车辆和非营运性车辆分类: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占了总数 9.2%(其中营运性客运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 0.7%),非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数占总数 90.8%。按车型分类: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 68.2%,小型汽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 23.7%,大型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占总体8.1%。按道路类型分类:国、省道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 30.5%,县、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 41.2%,乡村公路及便道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 28.3%。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受地理因素的影响,我县大多乡(村)道路呈现出路面窄、弯道急、坡度大的特点,外加恶劣天气的影响,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于农村,占了全部事故总数的近 70%,且由摩托车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重大。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说是由人、车、路、环境要素失去平衡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