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项目部二○一六年五月一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法律规范有序得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仔细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得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进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得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得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得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与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得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得得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遵绥高速延伸线第六分部合同段所属各劳务队伍
第二章 工资支付第四条 农民工工资标准得制定
由协作队伍负责人具体制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得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 支付细则一、每月3 0 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花名册、工资支付明细、考勤表、工资打款流水明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约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得人员数量对比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 5 日-10 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得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 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得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得劳务工资款项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在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
待工程结束后,或更换队伍时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