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顶支柱工安全操作章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168 条:切顶支柱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做到懂原理、懂结构、会操作,出现故障能快速进行处理。第 169 条:开工之前必须认真学习工作面作业章程,并严格根据作业章程中的要求,在工作面上安装布置切顶支柱。第 170 条:切顶支柱安装完毕后,应达到完好标准方可交付使用,达不到完好标准,不得操作使用。第 171 条:切顶支柱的零部件、管路连接及操作方式均应当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不允许随意拆改,并坚持检测、修理制度,不得凑合使用。第二节:操作前的准备第 172 条:检查切顶支柱的完好状态、管路系统和操作阀,发现缺损或操作不灵活时应当及时更补或维修。第 173 条:检查切顶支柱的支护状态,对不稳、压死等不正常现象要快速进行处理。第 174 条:检查待操作切顶支柱周围的顶板和其它支架情况,发现问题应该先处理好,能保证安全时,方可操作。第 175 条:操作人员应在待操作切顶支柱的上方,且有牢固的支架护身下操作。第 176 条:待操作切顶支柱上下各 3 米内不准其他人员停留或工作。第 177 条:操作切顶支柱时,要精力集中,做到手不离操作阀,眼不离切顶支柱、千斤顶、输送机和周围的顶板、支架,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操作,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操作。第三节:升柱第 178 条:切顶支柱在工作面布置组装完毕,前移一个循环或故障卸压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升柱。第 179 条:上片阀顺时针推至极限位置-升柱,升至柱帽接触顶板后继续供液 4~5s 钟,使支柱达到初撑状态,然后把操作手把扳回零位。第 180 条:切顶支柱随时利用其螺旋加长段,根据采高来调整高度,严禁超高使用。第 181 条:切顶支柱的支设应尽量避开顶板比较破裂的地方,以免柱子钻顶。若按作业章程中的布置要求,需支在破裂顶板处,必须实行一定的措施后再升柱。第 182 条:顶板不平常,支设切顶支柱要在柱帽上用木料垫平,并严禁使柱帽顶在梁上,以免柱子受力不均匀而导致破坏。第四节:推移输送机第 183 条:滞后采煤机 10~15 米,方可推移输送机。第 184 条:下片阀手柄逆时针推至极限位置,推移输送机。当千斤顶至所需位置时,手柄板回零位停止动作。第 185 条:应力求使多个移溜千斤顶同时操作,以防输送机弯曲半径过小,造成错节。第 186 条:推溜时要按顺序,从上至下或由下而上依此进行,不得从中间向两头硬顶或从两头向中间推移。第 187 条:向支柱供液的高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