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单位安全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根据本公司油品生产加工的特点,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奖励制度第 一 条 对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或 危 害 公 司 财 产 的 坏 人 坏 事 作 斗 争 奖 励 元 , 及时发现汇报的,奖励 元。第二条 对公司安全生产方面,节能降耗、优化生产工艺方面,设备改造整改方面,卫生与人员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且采纳实施后,起到一定作用的,奖励 元。第三条 对公司发生的火灾、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报告整改或出现火灾、事故苗头能够及时处理的,奖励 元。第四条 生产突发事故(停电、设备紧急状况、安全应急等)应急措施实施得力,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环保事故,奖励车间 元。第三章处罚制度A、一般违章违纪处罚制度第五条人员管理: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元;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 元;会议迟到每次罚款 元,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2、在生产厂区未穿工作服、未佩戴个人姓名牌、单位标识牌的,责任人处罚元/次,同时分管副部长罚款 元/次。3、上班时间进出公司者,发现无批条一次罚款 元,中班、夜班进出公司者,须由本部室值班人员、值班组长、调度三方签名方可,否则罚款 元。员工进出生产厂区严格根据《华星石化生产厂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执行。4、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罚款 元;上班期间严禁聚集闲聊,严禁吃零食(瓜子、花生等),违者罚款 元;5、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特别情况由警卫人员通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会客,私自会客每次罚款 元;禁止带小孩上班或进入生产区,发现一次罚款元。6、上 班 时 间 串 岗 、 脱 岗 罚 款 元 , 睡 岗 一 次 罚 款 元 ; 上 班 看 小 说 、 打闹、干私活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罚款 元。(电脑前的键盘操作人员必须专心操作,学习资料也不可以看,其他人员可以看本专业的学习资料及集团内部刊物)。7、女职工上班期间不准穿高跟鞋、围长围巾、穿大衣,头发长度超过领进入生产厂区转动设备进行作业,否则罚款 元。8、上班人员班前和上班时间禁止饮酒,违反的停止上班并按旷工处理罚款元;上班期间发现有醉意的,停止上班并按旷工处理罚款 元。9、早饭 6: 20 之前不准打饭(时间以出生产南门时间为准)并统一走南门;上下班进出厂必须走二门、南门,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严格遵守《华星石化生产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