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合作-一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摘要:金融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和核心环节
通过区域金融合作,能够促进资本在区域内的有效集聚,实现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内产业能力的提高,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联动进展的终极目标
本文选取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区域金融合作典型实例一-“长三角“地区为讨论对象
因为,“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其经济一体化程度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随着该地区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衍生出了对金融一体化的强烈需求,区域金融合作成为进一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程度的重要内容
因此,对“长三角“地区的区域金融合作问题进行探讨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是以博弈论作为理论基础,并结合博弈论分析的结果以及目前“长三角”地区的金融资源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战略的建议和措施 ,这对今后“长三角”的区域金融合作进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长三角 区域金融 博弈作者董桂芳,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08 级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北京 1081)一、区域金融合作 1 定义和特点目前在国内外学者的讨论中,还没有就区域金融合作这一概念给出比较权威的定义
一般来说,所谓区域金融合作,是指由地理位置临近、经济联系程度比较紧密的若干地区,为了猎取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通过协商达成各个金融主体的联合与协作,以实现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
区域金融合作就是构建区域新金融,推动金融一体化,缩小金融一体化与经济一体化差距的有效途径
区域金融合作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对区域经济的依赖性
区域金融合作的实现是依赖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只有区域经济的进展,才能带动区域金融业的合作与进展
(2)金融业进展目标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