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目标(一)实行集中管理工作方式,保证医院复用无菌物品质量安全
对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和外来医疗器械由 CSSD 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手术器械集中 CSSD 处置临时受限,应由 CSSD 人员到手术室符合 WS310 标准要求的清洗消毒区域进行处置
根据集中管理的需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定期对 CSSD 质量进行分析,落实持续改进
无菌物品供应要满足临床需要,控制成本,提高无菌物品供应周转效率
建立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制度,提供主动服务
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及工作流程,保证节假日、突发事件的无菌物品供应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各专科使用器械、物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采纳正确的处理方法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质量改进,并有记录
对临床科室反映无菌物品不合格,如包装松散、标识错误、包内指标卡不合格及包内湿包等,应记录、分析及整改措施及效果的管理制度,并落实
遵循工作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
去污区内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污染物品及时进行去污处理
人员进入时做好职业防护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清洁,相对湿度控制在 30〜60%之间
法律规范耗材管理,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根据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
正确使用医用清洗剂、终未漂洗使用纯化水(电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