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管理工作要点一、抓好皮肤科门诊设置除严重的剥脱性皮炎、盘状红斑狼疮等必须住院治疗外,极大多数皮肤病人均为门诊诊疗,因此应做好门诊的组织设置工作,它包括:1. 皮肤科门诊诊察室、换药室等,必要时还可专设皮肤科注射室、理疗室;2. 皮肤科外用药制剂室,可设在皮肤科门诊内,也可在药剂科设专窗,专门从事皮肤科外用药调剂、供应和剂改讨论;3. 皮肤病实验室,包括细胞组织病理实验室、真菌室,有条件的可设立组织化学实验室、免疫和变态反应实验室等。二、重视皮肤损害检查这一诊断环节皮肤损害检查是皮肤科临床检查具有特别性的重点,因此抓诊断质量首先要从培育住院医师掌握这一基本功做起,做到:1. 正确辨认皮损种类,分析区别皮损的原发性或继发性;2. 仔细检查皮肤损害的部位;3. 详尽观察皮肤损害的进展和演变;4. 切实了解皮肤损害发生的病理学基础和家庭、社会背景。三、加强皮肤科治疗的技术管理和临床药学工作,皮肤科的治疗主要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1. 加强对药物疗法的法律规范要求,尤其是外用治疗药,一定要使医务人员熟知药物的种类、理化性质、作用和浓度,应用何种剂型,该剂型的成分组成、功效、应用方法、适应症、禁和可能发生的副反应,对皮质类固醇激素药物的应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的选择和用药原则(包括始用量、维持时间、减量方法等),切忌乱用、滥用;2. 加强皮肤病的护理,包括(1) 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和门诊病人就诊时的正确护理;(2) 教会病人在家中的自我护理、常用的清洗和湿敷方法,防止继发性细菌感染,注意个人卫生,帮助病人从生活、工作环境条件等方面去寻找引起皮肤病的致敏物质,并设法避开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