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值班人员聘请合同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证单位安全,防止火灾、被盗等事件发生,经讨论决定聘用乙方为单位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值班工资包干为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给乙方配发一定的工作和休息用具
三、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正常照明和用水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全天
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值班期间忠于职守,按时开关大门,周一至周五开一二楼大厅大门时间为上午 8:00 以前,下午 2:00 以前,上下午下班后及时落锁,保障财产物资安全
六、乙方在当值期间如单位内发生盗窃案及火灾事故,必须主动制止或捕获案犯,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单位有关主管人员
七、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并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值班室长期逗留或住宿,不得私自离岗
八、乙方不得在甲方单位内和值班室组织、参加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扰乱单位工作秩序
九、对出入可疑人员,要加强盘问,做好记录,并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乙方在下午单位人员下班后负责一二楼大厅及主任办公室卫生清扫工作
十一、值班期间单位财产物资及其他重要物品、资料等发生丢失,除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外,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
十二、乙方如不同意继续履行协议必须在 10 天前向甲方提出
甲方不愿继续聘用乙方在 5 天前通知乙方
十三、聘用期间乙方的生活、医疗费用自理,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十分注意安全,若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