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3二、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3三、人事档案管理 6四、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贮备 7五、员工培训 8六、员工考核与测评 9七、社会保险管理 10八、劳动工资管理 12九、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5十、劳动纪律及行为法律规范 17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直属集团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强化分配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充分体现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集团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二、员工的聘用和解聘第四条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养,充分体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特制订本制度第五条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在招聘员工时,要本着岗位和企业长远进展需求的原则,仔细执行核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坚持用人标准,宁缺勿滥。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实行书面形式,甲、乙双方分别为集团公司(直属集团或子公司)和应聘人。聘用合同可以由应聘人单独与公司签订,也可由应聘人集体与公司签订,公司代表为其法定代表人。第七条集团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直接聘用和实行试用期制度两种方式。特别岗位、特别人才经集团公司总裁或直属集团董事长批准,可直接聘用;一般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受聘人如认为对方无法履行约定条件时可解除试用期合同。第八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将自己的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或部门中工作,特别情况需集团公司总裁批准,方可聘用。第九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必须根据上一级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聘用或解聘人员,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之内。第十条招聘员工的程序为招聘决策、发布信息、招聘测试、录用决策(一)招聘决策集团公司、直属集团人事部门根据企业进展需要,拟订招聘方案报行政(经营)工作会议批准。(二)发布信息集团公司、直属集团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决策,通过各种媒体,迅速发布招聘信息。(三)招聘测试集团公司、直属集团人事部门依据应聘人员呈交的个人资料进行分类,按招聘方案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四)录用决策集团公司、直属集团行政(经营)班子依据测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经个人资料背景调查和体检后,确定最终人选。第十一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