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五同时”,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危险、因素,制定整改措施,避开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控工作,确保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处于受控、在控、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有承建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3 职责3.1 公司行正正职、主管施工副职组织并主持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大检查工作,审批大检查计划。及时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情况进行考核与奖惩。3.2 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大检查计划,协助公司领导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项目部(事业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对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负责对本级检查中的隐患开具“不符合通知单”,并进行复查验证评价;组织对安全环境检查情况的考核评价,及提出奖惩意见。3.3 项目部(事业部)经理、主管施工副经理:每月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环境检查情况进行考核与奖惩。上级检查及本单位自检查出的问题由主管施工副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并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3.4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协助本项目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编制本项目安全大检查计划。负责落实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督促整改和反馈;负责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化施工现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解决存在问题。负责本单位安全环境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具“不符合通知单”(附录 E)并进行复查验证评价;对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5 专业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组织每半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3.6 各专业事业部(施工队)专职安全员对本专业施工现场和责任区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所属外协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不符合通知单各不符合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