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公司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使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 职责与分工3・1 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审批
2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岗位的审定
3 安全部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委托具有特种作业培训资质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的巡查和日常管理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台帐建立以及轮岗时的安全教育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
1 培训计划人事部负责每年向安全部提供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各所属部门/车间对已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因工作需要追加培训计划的,由用人单位提出需求,经人事部呈报生产副总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追加列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2 管理要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之前,不能独立从事该工种的工作
若从事该工种的工作必须是在已获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监护和指导下进行
安全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台帐”,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培训简历、培训考试考核成绩、资格证书期限等资料
3 新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a)年满 18 周岁,中专(相关专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由地、市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证;b)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c)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 在岗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
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与发证工作,由生产部组织申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
各事业部对已经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安全部负责对已经取得相关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