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减轻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3.引用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术语4.1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苯系物、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4.2 职业病分类: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 10 大类,115种。我公司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病(煤工尘肺)、职业中毒(苯中毒、汽油中毒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高原病、手臂振动病等)。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耳鼻喉腔疾病(噪声聋)、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4.3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4.4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病理状态。5.职责5.1 安全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安全部参加公司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安全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职业健康培训工作。5.2 工程部5.2. 1 负责组织新、改、扩、建职业危害项目“三同时”工作。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施工期间职业危害控制工作。5.3 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厂接触职业危害岗位人员的录用、调离等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档案的管理,职业病预防的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一般情况不得低于 3 年。员工体检报告、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人员资料。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的计划。6.职业病防治管理6.1 职业病预防总体要求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司要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条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人力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