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方案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是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抓手
为深化加强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 物回收增量和其他垃圾末端处置减量,促进居民参加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 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根据市部署要求,坚持空间配置与机制建设相结合、可回收物回收与 垃圾分类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加快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法律规范 可回收物市场秩序,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完善支持政策,增强 调控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和共享
坚持市场运作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法律规范市场秩序, 鼓舞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促进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
坚持社会参加
鼓舞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机构共同参加,发挥各自 优势,分工协作,鼓舞采纳"两桶一袋"上门有偿回收等方式,促进居民垃圾 分类习惯养成
坚持科学布局
合理布局可回收物点站中心设施网络,建设法律规范、有 序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
二、加快建设点站中心设施体系(三)健全源头交投网络鼓舞采纳上门有偿回收可回收物方式,引导市民养成可回收物分类习 惯
未采纳上门回收的,应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收 集容器,方便市民投放
居住小区(村)应优先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至 少一处可回收物交投点,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将可回收物交由可回 收物经营者收集运输,并签订服务合同
居住小区(村)不具备条件的,可以 设置可回收物临时交投点或流动式收集车,定时定点回收
新建居住小区 应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同步投入使用
具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可自行开展可回收物回收经营, 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四)合理设立中转站区城市管理部门协调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