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本分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 (四)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方式承包本工程任务
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按工程中标总造价双方约定的下浮 25%结算,甲方负责缴交企业所得税及缴交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包括工程营业税、城市维护费、教育附加费、防洪堤围费等税金
甲方负责从工程所在地办理有效工程发票给业主,税费由甲方负责
甲方还应负责相关建筑工程公司的全部管理费用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工期本工程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不可抗力及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延误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技术法律规范、施工安全法律规范、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本工程总合同规定执行,主要标准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等
本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确保达到总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及设备供应(一) 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运到施工现场
(二)乙方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及设备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书或试验证明,并在进场后按质监部门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检验证明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本合同付款和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工程的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统一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为 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