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书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本合同类型为以下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 叁 个月,合同期满即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续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或/和解除条件成就时即行终止或/和解除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起算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劳动合同起始时间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调整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 B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除因公外出需征得部门主管或公司高层的同意外,在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仍应到岗履行职责
第七条 由于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乙方应在加班前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和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