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全程策划、招商、运营管理委托协议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市场调研、定位、规划、招商、策划、商业运营前期工作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委托范围一、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期满后双方视工作情况再进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的市场调研、定位、规划、招商、策划、商业运营等工作委托给乙方全盘运作
该项目地址 ,项目商业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三、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期间,并承诺在本合同有效履约期内不自行对外外包该物业
乙方同时承诺不得将该代理事务转委托第三方进行
第二部分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对因本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质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经协商甲、乙双方初步拟定本商业广场招商广告等推广费用不超过 元人民币,具体推广方式细则及推广费用细则见附件
若甲方单方面操作的推广活动费用不计入上述拟定费用
(推广时间拟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
甲方负责承担办公现场的水、电、复印、电话、保安、保洁、网络、办公用车等费用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函件,须在收到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的书面反馈意见,如没有提出,视作甲方认可乙方所提交报告、函件等内容
合同期限内,甲方指定一或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与乙方的日常沟通,此人员的签名函件在甲方盖公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人员名字、公章及签名字样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顾问管理费和招商提成奖金
如因甲方的原因不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甲方超出 15 天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停止顾问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