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规定1 奖励分类•表彰:每次奖金 50 元,于当月工资中兑现。•嘉奖:每次奖金 1 元,于当月工资中兑现。•记功:每次奖金 2 元,于当月工资中兑现。•大功:每次奖金 5 元,于当月工资中兑现。•晋升:职位、工资晋升,于职位空缺或年底兑现。•特别嘉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者,嘉奖由集团董事会最终决定。•奖励性假期:除本《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 奖励性假期(含奖励性旅游、参加外部培训、出国考察等)2 奖励标准2.1 表彰或嘉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任务有功者,第一次表彰,第二次嘉奖。•服务周到热心,工作效率高,受到客户的好评,为部门或集团制造良好声誉者, 第一次表彰,第二次嘉奖。•对集团及属下单位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并配合组织且有突出表现者•控制开支、节约资金、能源费用在 20 元以内者。•工作有创新,在本部门员工中业绩表现突出,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忍受和克服困难,完成本职外工作经认定成绩显著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见义勇为,对违规或损害集团利益行为之检举经查证属实者。•连续全年工作满勤又无违纪违规者。•其它被认定值得表彰或嘉奖事迹。2.2 记功•对工作、专业及技术改进,解决重要问题卓有成效者。•控制开支、节约资金、能源费用在 20 元以上 50 元以下者。•遇有突发事件或特大困难,勇于负责,及时实行措施、处置得当,避开损失者。•发现职责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开损害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成效显著者。•检举违规或损害集团利益行为,挽回的损失重大,经查证属实者。•热心帮助他人或见义勇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集体、媒体表扬者;•代表公司参加对外活动或竞赛,成绩优异者;•曾同年内记二次以上嘉奖,其它被认定有记功表现行为者。2.3 记大功•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维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害者。•控制开支、节约资金、能源费用在 50 元以上 1 元以下者。•曾同年记功二次以上者,及工作中有其他被认定为重大功绩者。2.4 晋级•钻研本职工作、管理创新或技术改进,节约资金能源在 1 元以上者。•坚持原则、遵守制度、办事公道、任劳任怨,工作效率和效果经考核认定为集团 或属下单位之表率者。•连续服务满三年考绩优良(B 等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