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办法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使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得到充分使用,合理发放员工的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全体员工
1、补贴适用情况说明:1
1 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电脑,可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1
2 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后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其他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办公;1
3 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以便于工作携带
2、补贴不适用情况说明:2
1 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办公将不享受电脑补贴;2
2 员工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期限内,若改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3 财务部不允许使用笔记本,如有需要,需总经理批准
4 其他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可以申请笔记本补贴
二、笔记本电脑配置要求分公司员工个人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须符合日常办公应用需要,达到相关配置要求,即:CPU: 1
8G 以上;内存 1G 以上;硬盘 2G 以上
三、申请补贴流程及要求:1、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审批 总经办审批(与网管共同审核电脑配置) 总经理审批 员工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附件二)— 司总经办备案 财务部发放补贴
2、员工在进入公司以前自行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如申请补贴,需提供购置发票,并应达到公司规定的配置要求
四、补贴标准及报销方式1、补贴发放标准:150 元/月,每台补贴期限为 3 年;2、电脑补贴最高限额为 54 元(已基本达到目前一般配置笔记本的价位),三年之后补贴年限期满后,电脑配置相对较低,已经影响正常的工